「公共利益」一詞出現在136條中央法規裡頭。幾乎每一個牽涉到人民權益的法令開頭都會寫到「基於公共利益」。樂生療養院的抗爭也得從公共利益說起。
樂生是台灣第一間痲瘋病院。百年前,醫療尚未進步如今日,加上對痲瘋病人的懼怕,所以,日據時代總督府遵循了在柏林舉行的「第一屆國際癩病會議」的建議,採行「強制收容,絕對隔離」政策,用集中營般的不人道方式對待千餘個痲瘋病患。公權力強制病患遷入樂生就註定老死院內的悲戚故事,而對於病患懷孕的態度,則採取強制墮胎的不人道,野蠻手段。1947年的立碑,「以院為家、大德曰生」,正是統治者所採取的隔離政策最佳寫照。
戰後,國民黨政權輾轉來台後即使解除了強制隔離政策,卻未曾根治社會普遍的妖魔化痲瘋病患,使得多數院民不得已只好繼續以院為家。院民與部分醫療人員於社會的邊緣處建立起互助生存的痲瘋村,但是悲劇並未就此結束,而只是為日後的悲歌拉開了序幕。
社會主義者雜誌成員參與了這次的樂生游行。在院民捍衛家園的訴求之外,青年團成員認為樂生議題不僅止於居住人權,而是確確實實的階級壓迫議題。當資產階級的國家機器撲天蓋地以優勢的媒體宣傳妖魔化樂生院民的同時,國家當政者的一句謊言背後代表了多少財團工程的利益,需要打擊樂生院民成為歷史罪人,不尊重公共利益。然則不尊重公眾者實為「以開發之名,行壓迫之實」,把人民當白癡愚弄的行政團隊。
